目前的企業類型有哪些
發布時間: 2023.4.21
導讀: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股份有限公司: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組成,公司全部資本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目前的企業類型有哪些
1、非公司企業法人
(l)有符合規定的名稱和章程;
(2)有國家授予的企業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所有的財產,并能夠以其財產承擔民事責任;
(3)有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管理機構、財務核算機構、勞動組織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規定必須建立的其它機構;
(4)有必要的并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5)有與生產經營規模和業務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其中專職人員不得少于8人;
(6)有健全的財會制度,能夠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編制資產負債表;
(7)有符合規定數額并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注冊資金,企業法人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3萬元,國家對企業注冊資金數額有專項規定的按專項規定執行;
(8)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范圍。
2、有限責任公司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即由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
(2)股東出資達到公司章程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3、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1)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為發起人,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應當采取募集設立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必須按照法律規定認購其應認購的股份,并承擔公司籌辦事務;
(3)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必須經過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準;
(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5)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有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4、個體工商戶
對注冊資金實行申報制,沒有最低限額基本要求
(1)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經營項目相應的資金、經營場地、經營能力及業務技術。
5、私營獨資企業
對注冊資金實行申報制,沒有最低限額基本要求
(1)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3)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5)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6、私營合伙企業
對注冊資金實行申報制,沒有最低限額基本要求
(1)有二個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
(2)有書面合伙協議;
(3)有各合伙人實際繳付的出資;
(4)有合伙企業的名稱;
(5)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伙經營的必要條件;
(6)合伙人應當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不得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備注: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者其它財產權利出資;上述出資應當是合伙人的合法財產及財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