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專利產品屬于侵權嗎
發布時間: 2023.5.23
一、銷售專利產品屬于侵權嗎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銷售專利產品侵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相關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因此,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銷售專利產品侵權。
二、銷售侵權專利產品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銷售侵權專利產品是否承擔賠償責任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銷售他人專利產品,構成侵權。如果賣家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出售專利侵權產品,能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需立即停止銷售專利侵權產品。
相關法律規定:《專利法》
第七十條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侵權產品,能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專利侵權行為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具體包括四種情況:
1、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的;
3、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的注冊商標相同商標的;
4、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的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的。未經許可實施此種行為,無論屬故意或過失,均構成對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這類侵權行為的表現形式主要有四種:
1、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
2、未經商標權人委托或者授權而制造其注冊商標標識;
3、超越商標權人授予的權限任意制造其注冊商標標識;
4、銷售屬于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
(四)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以上就是立業集團小編針對銷售專利產品屬于侵權嗎的介紹。對于專利人來講,如果發現有他人或者是企業在沒有經過我們同意的情況下就銷售了我們的專利產品,那么是可以要求對方停止這個行為。如果對方不聽勸,也沒有停止該行為,那么可以找立業集團小編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