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發(fā)布時間: 2023.5.3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資質標準:
1、企業(yè)資產(chǎn)
凈資產(chǎn)1億元以上。
2、企業(yè)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jīng)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yè)高級職稱;市政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且專業(yè)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xiàn)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jīng)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0人。
3、企業(yè)工程業(yè)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4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廣場硬質鋪裝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
(2)累計修建城市橋梁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單跨4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3座;
(3)累計修建直徑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凈寬1米以上方溝)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3米以上的中壓燃氣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5米以上的熱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4)修建8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10萬噸/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2項;或修建20萬噸/日以上的給水泵站、10萬噸/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修建500噸/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2項;
(6)累計修建斷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里以上;
(7)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項目2項。
4、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3項中的2項機械設備:
(1)攤鋪寬度8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2臺;
(2)100千瓦以上平地機2臺;
(3)直徑1.2米以上頂管設備2臺。
一級企業(yè):可承擔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級企業(yè):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類城市道路;單跨4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
(2)15萬噸/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25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5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類給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壓以下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和各類熱力管道工程;
(4)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斷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類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40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三級企業(yè):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單跨2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工程;
(2)8萬噸/日以下的給水廠;6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10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0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徑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徑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壓、低壓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直徑0.2米以下熱力管道;
(4)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軌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注:1.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給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氣工程、熱力工程、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的穿山過江隧道、地鐵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過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環(huán)境衛(wèi)生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
2.市政綜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橋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兩類以上的工程。
3.市政工程相關專業(yè)職稱包括道路與橋梁、給排水、結構、機電、燃氣等專業(yè)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