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商標注冊公告
商標局對初步審定的商標在《商標公告》上停止第一次公告,叫初步審定公告。初步審定公告發布商標申請人稱號、地址、代理人、申請日期、受理號碼、初步審定號碼、商標圖樣、指定商品等狀況。商標局向申請人免費寄送一本,以便知悉。
什么是商標注冊公告
二、什么是商標的初步審定公告
(一)商標局對初步審定的商標在《商標公告》上停止第一次公告,叫初步審定公告。
(一)“核準注冊公告”是指經過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在3個月的公告期內無人提出異議、或者雖然有人提出異議但經裁定異議理由不成立的,國家商標局將核準注冊該商標的決定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并向注冊人頒發《商標注冊證》。
三、商標被駁回怎么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二條 商標局對一件商標注冊申請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駁回的,申請人可以將該申請中初步審定的部分申請分割成另一件申請,分割后的申請保留原申請的申請日期。
需要分割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商標注冊申請部分駁回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局提出分割申請。商標局收到分割申請后,應當將原申請分割為兩件,對分割出來的初步審定申請生成新的申請號,并予以公告。
綜上所述,根據法律的相關的規定,被異議商標在商標局作出準予注冊決定或者不予注冊決定前已經刊發注冊公告的,撤銷該注冊公告。經審查異議不成立而準予注冊的,在準予注冊決定生效后重新公告。此內容僅供參考。以上就是立業網小編為您帶來的關于什么是商標注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