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證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區別?
發布時間: 2022.11.29
道路運輸證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區別?
1、兩者的用途不同。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單位、團體、和個人有權利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證明,既從事物流和貨運站場企業經營時必須取得的前置許可,物流公司根據經營范圍的不同視當地政策情況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此證的公司方可有營運的車輛,是車輛上營運證的必要條件。
道路運輸證是證明營運車輛合法經營的有效證件,也是記錄營運車輛審驗情況和對經營者獎懲的主要憑證,道路運輸證必須隨車攜帶,在有效期內全國通行。
2、頒布或者說發布機構不同。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頒發的證件。
道路運輸證是運政人員將營運證和運管費繳訖證合并為道路運輸證,發放給經營者。
3、證件的有效期不同(年審時期不同)。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4年到期需換證。
道路運輸證每年度審驗一次,由縣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按省、地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的規定向有關單位發布具體時間和要求,對車輛臺數較多的單位可上門審驗,臺數較少的單位或個體、聯戶,可按行政劃分鄉或片區集中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