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商標注冊續展是什么意思
發布時間: 2022.11.30
關于商標注冊續展是什么意思
一、關于商標注冊續展是什么意思
1、注冊商標人如需在期滿后繼續使用該注冊商標,就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有特殊情況未能在這個期間申請續展的,還可以享受6個月寬展期的待遇。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10年,只要商標權人認為需要,可以無數次地申請續展,因而可以長期地使用該注冊商標,使已確定的商標信譽得到長期保護,尤其是對那些馳名商標續展的意義就理顯得重要。
2、法律依據: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四條作出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注冊商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
二、商標權續展有什么作用
商標權續展作為商標權人的一種民事權利,又是建立在商標權人自愿基礎上的,對那些期滿后不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將被視為自動放棄續展申請權,而由商標局注銷其注冊商標,從而喪失商標專用權。而一旦出現這種情況,或者會使一些企業長期使用樹立起來的商標信譽隨之受到損害;若商標因未續展而被另一家企業注冊,原商標注冊人應失去了重新注冊的補救機會;如果被注銷商標是國際注冊商標,而獲得國際注冊的時間又是5年之內,那么,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該商標在主權國被注銷,就意味著失去在其他國家獲得的商標專用權。這樣,就會給企業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因此,除那些因商品不適銷對路,或因企業管理不善而轉產、停產、破產、原商標無需續展的以外,應慎重考慮注冊商標的續展,充分利用好這一民事權利,以保護企業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