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和版權登記的區別是怎樣的
發布時間: 2022.11.30
商標注冊和版權登記的區別是怎樣的
一、商標注冊和版權登記的區別是怎樣的
版權登記和商標注冊有以下區別:?
1、申請機構不同。版權登記的主管單位是國家版權局,商標注冊的管理單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2、保護對象不同。商標權保護的對象是由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組成的注冊商標,版權的主要保護是作者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
3、保護期不同。商標注冊的有限期為10年,有限期滿后可以續展注冊;版權保護期為作者終身及其死亡后50年;?
4、保護目的不同。商標注冊保護的目的是促進生產者保證商品質量,維護商標聲譽,保護消費者利益,版權保護的目的是鼓勵有利于社會的作品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二條,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注冊申請。 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 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
二、為什么申請商標后還需要登記版權
版權登記有助于保障商標權利的穩定,避免只注冊商標造成的權利缺乏。
商標注冊是按尼斯分類來注冊的,而尼斯分類把所有的行業共分為了45個大類,如果注冊商標時您沒有注冊全面,那別人可以在您沒有注冊過的類別進行使用與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并且商標法上有無效宣告和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這兩條法規,當您注冊的商標一直沒有投入使用,別人對商標提無效宣告或撤三請求時,您的商標被無效掉的幾率還是很大的。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