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使用權可否出資入股
發布時間: 2023.5.24
知識產權的使用權可否出資入股
知識產權的使用權不可以出資入股,知識產權的使用權的方式有普通許可、排他許可和獨占許可。知識產權有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是自動享有的一種權利。
一、
知識產權的使用權可否出資入股
知識產權的使用權不可以出資入股,但是知識產權可以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從而作為一種非貨幣資產作價出資,同時股東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找法網提醒您,若不按規定進行繳納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二、
知識產權的使用權有哪些方式
1.普通許可:是指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在規定的地域范圍內使用在合同中所約定的知識產權內容,同時保留在該地域范圍內許可人自已使用該項知識產權以及再與第三方就該項知識產權簽訂許可證合同的權利。
2.排他許可:是指許可方允許被許可方在規定的地域內獨家實施其知識產權,而不再許可第三方在該地域內實施其知識產權,但仍保留許可方自已實施其知識產權的權利。
3.獨占許可:是指許可方允許被許可方在規定的地域范圍內,擁有獨占該項知識產權的使用權,任何第三方也包括許可方自已在內,均無權使用該項知識產權。
三、
知識產權有哪些?
知識產權有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且排他的相關人身及財產權利。并且著作權是自動享有,而商標權、專利權需要依申請而享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于服務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