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結構分為哪幾種
發布時間: 2022-11-8
一、公司股權結構分為哪幾種
公司股權結構有三種類型:一是股權高度集中,絕對控股股東一般擁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二是股權高度分散,公司沒有大股東,所有權與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擁有較大的相對控股股東,同時還擁有其他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在10%與50%之間。
二、股權結構怎么分析
1、股權結構分析,在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模式中,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相互匹配,大股東就有動力去向經理層施加壓力,促使其為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而努力;而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模式中,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不相匹配,控制股東手中掌握的是廉價投票權,它既無壓力也無動力去實施監控,而只會利用手中的權利去實現自己的私利。
2、所以對一個股份制公司而言,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著股東是否能夠積極主動地去實施其權利和承擔其義務。股權結構分析,股權結構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董事會的人選,在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模式中,股東大會決定的董事會能夠代表全體股東的利益;而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模式中,由于占絕對控股地位的股東可以通過壟斷董事會人選的決定權來獲取對董事會的決定權。因而在此股權結構模式下,中小股東的利益將不能得到保障。股權結構對監事會影響也如此。
三、公司股權結構需要注意哪些
1、持股比例過于平均化
所謂持股比例過于平均,是指公司各股東持股比例相同或相近,沒有大小股東之分,其他小股東或者其他小股東的股權比例極低的情況。比如,公司兩個股東,各50%股權;或者三個股東30%等。
2、夫妻股東
夫妻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不規范,“公”、“私”不分,財產混同,存在法人人格被否定的法律風險。一旦經營失敗,對家庭生活的影響很嚴重。感情和事業不分,一旦夫妻感情出現危機,隨之帶來的是股權爭奪戰、公司控制權爭奪戰。
3、股權過分集中
在一股獨大、一股獨霸的情況下,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會形同虛設,“內部人控制”問題嚴重,企業無法擺脫“一言堂”和家長式管理模式。
4、干股、送股、股權激勵引糾紛
有些公司在設立時采取干股、送股或者股權激勵的方式留住人才,但設置不是很規范,干股是不是有效,送股還是股權轉讓,什么時候是股東這些問題都容易產生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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