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專利無效宣告請求審查程序會終止?
發布時間: 2022-8-12
1.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和無效審理部對無效宣告請求作出審查決定之前,撤回其無效宣告請求的,無效宣告程序終止,但專利復審和無效審理部認為根據已進行的審查工作能夠作出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決定的除外。
2.請求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內答復口頭審理通知書,并且不參加口頭審理,其無效宣告請求被視為撤回的,無效宣告程序終止,但專利復審和無效審理部認為根據已進行的審查工作能夠作出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決定的除外。
3.已受理的無效宣告請求因不符合受理條件而被駁回請求的,無效宣告程序終止。
4.在專利復審和無效審理部對無效宣告請求作出審查決定之后,當事人未在收到該審查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維持該審查決定的,無效宣告程序終止。
5.在專利復審和無效審理部作出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的審查決定后,當事人未在收到該審查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維持該審查決定的,針對該專利權的所有其他無效宣告程序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