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范圍變更需要什么資料和材料
發布時間: 2023.9.26
一、企業經營范圍變更需要什么資料和材料
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股東會決議(主要載明同意公司變更經營范圍及修改公司章程);
若原公司章程的經營范圍用語為:“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經營范圍為準”,則不需再提交股東會決議。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變動情況對照表)或新章程;
4.變更經營范圍涉及前置審批的,應當提交審批意見;
5.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復印件(需加蓋公司印章)。
二、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該如何界定
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界定。
提醒您,公司的經營范圍分為“一般經營項目”和“許可經營項目”兩類:
1.一般經營項目可自主經營;
2.許可經營項目需要憑批準文件、證件方可經營。
如要開一家網店,經營范圍就可以寫“經營電子商務”,買個服裝、鞋包都不需要再審批,屬于一般經營項目,辦完營業執照就可以開始營業。許可經營項目分為“前置審批”和“后置審批”兩種,這幾年的商事改革,大量的前置審批都改為了后置,因此,注冊公司往往都需要先辦理商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再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相應的許可證,然后才能營業。
企業經營范圍變更
三、超出經營范圍算不算非法經營
算。
非法經營是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規范進行經營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3.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4.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