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如何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納稅人發生需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的情形時,應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接到納稅人變更登記的申請后,應發給納稅人《變更稅務登記申報審批表》一式若干份,納稅人如實填寫并簽名、蓋章后,及時交給稅務機關,稅務機關審核無誤后,予以變更稅務登記。
查看詳情 >納稅人三證合一稅務變更處理
1、重新刻制“發票專用章”并更換發票領購簿 2、進行網絡申報繳稅的納稅人須重新簽署“三方協議” 3、發票校驗 4、稅控設備變更發行 5、領購發票
查看詳情 >納稅人三證合一稅務變更注意事項
1、納稅人在征期之內進行變更“三證合一”的,應先辦理手工解卡手續,再按照規定辦理剩余的其他業務;在征期外進行變更的,請按照上述順序依次辦理; 2、變更當月系統無法自動進行驗舊的,建議納稅人在變更當月時請勿領票、開票; 3、在稅號升位之前,建議納稅人完成申報表的申報工作、抄報稅工作并且進行清卡處理; 4、在稅號升位以前,若是還有空白發票的,建議開完所有的發票并且完成驗舊,開不完的發票全部作廢并且完成驗舊; 5、已經開票、認證的,變更次月申報后不得遠程清卡,應至辦稅服務廳22號窗口辦理手工解卡,流程詳見上文第六步; 6、企業有未認證的舊號的進項發票,在變更為新號后無法認證,需換票; 7、企業取得的紅字信息表尚未開具紅字發票的,在變更為新號之后將無法開具,需要重新開具紅字信息表。
查看詳情 >一般納稅人如何變更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對年應稅銷售額達不到規定標準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 1、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偷、騙、抗稅行為; 2、連續3個月未申報或者連續6個月納稅申報異常且無正當理由的; 3、未按規定保管、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裝置,造成嚴重后果的; 4、財務核算不健全、不能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主管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 (二)凡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商貿企業,主管稅務機關可延長其納稅輔導期或者取消其一般納稅人資格。 1、納稅評估的結論正常; 2、約談、實地查驗的結果正常; 3、企業申報、繳納稅款正常; 4、企業能夠準確核算進項、銷項稅額,并正確取得和開具專用發票和其它合法的進項稅額抵扣憑證。 (三)對已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新辦商貿零售企業,第一個月內首次領購專用發票數量不能滿足經營需要,需再次領購的,稅務機關應當在第二次發售專用發票前對其進行實地查驗,核實其是否有貨物實物,是否實際從事貨物零售業務。對未從事貨物零售業務的商貿零售企業,應取消其一般納稅人資格。 (四)一般納稅人發生破產、解散或終止增值稅應稅行為的。
查看詳情 >納稅人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的情形有哪些?
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當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發生改變名稱、改變法定代表人、改變經濟性質或經濟類型、改變住所和經營地點(不涉及主管稅務機關變動的)、改變生產經營或經營方式、增減注冊資金(資本)、改變隸屬關系、改變生產經營期限、改變或增減銀行賬號、改變生產經營權屬以及改變其他稅務登記內容的。
查看詳情 >三證合一后納稅人變更稅號流程是怎樣的
1、告知納稅人變更前,應將所有以取得尚未認證的增值稅進項發票全部認證。在稅號變更后,其取得的發票應為新加載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否則無法完成認證,不能抵扣。 2、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對尚未使用的空白發票做“作廢”處理,并做抄報稅處理后,前往大廳發票窗口做注銷抄報稅,完成當前屬期的申報納稅后,對防偽稅控器具做注銷發行操作,并注銷防偽稅控系統檔案信息。 3、由稅務的登記窗口將原稅號變更為新加載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4、發票窗口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對Ctais中已變更稅號為新“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后的同步操作,登記新檔案信息后做初始化發行操作,并更換發票領購簿后重新配發發票。 5、告知納稅人,稅號變更的后續涉稅事項: (1)及時更換發票專用章,開具發票上載入的稅號,必須與發票專用章一致。 (2)及時前往庫稅銀簽約銀行更新銀稅協議,否則無法完成稅款自動劃繳。 (3)及時告知網上申報的服務商(世紀中稅),由服務商對網上申報系統做相應維護,否則無法進行網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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